2013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3)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咸安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区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28247;
报名咨询电话:0715—8322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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