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新增人员73名(3)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的职位在考核中发现考生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23763(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6-5230334 (铜仁市教育局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
3.《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
铜仁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