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中,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登记信息和个人留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4.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具有回避规定所列关系的,不得报考回避规定中所列岗位。即: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回避关系所列人员担任领导职务,考生也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根据报名顺序确定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初赛)时间。
(四)资格审查与交费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复核,其中:初审和复审在报名现场实施;复核在面试(决赛)前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费并录入信息。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比例必须超过5:1,否则按照5:1的比例逐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六)其他事项
1.专业测试(初赛)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考务网站通知,通知发布时间为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2.根据报名顺序确定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初赛)时间。
3.考生需携带个人留存的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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