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通化市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通化市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均为电视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岗位,涉及通化广播电视台等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5月20日至197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均以5月20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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