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从第二名替补,依次类推。
考察以定性考察为主。考察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主要优缺点等,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0371—6572955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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