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市汝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张榜公布。另同职位末一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体检和考察均由汝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汝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9-68236629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汝阳县招聘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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