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荥阳市招聘教师150人公告(3)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荥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5、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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