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南通市海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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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 日至 6月 22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户籍不限,大专学历报考者限海安户籍或海安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学科、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 日至 6月 22日(8:3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2张。
②《海安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海安户籍(生源地)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安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