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南通市海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3)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根据《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所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雇员制。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6384(海安县教育局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纪检组)
0513-88910134(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海安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