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由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378—3666693
政策咨询:0378—3872087
招聘监督:0378—3666671
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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