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
为继续推进我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按照《吉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人数与招聘地区
2013年,全省共计47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55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56人,省级“特岗计划”1499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5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伊通满族自治县、集安市、辉南县、扶余市、永吉县、舒兰市、农安县、珲春市、敦化市。
共计2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市铁东区、四平市铁西区、公主岭市、柳河县、梅河口市、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镇赉县、通榆县、前郭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3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2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73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实际公布岗位2882个。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不含非师范类的专科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3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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