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30人(2)
(二)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人员中确定。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与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方案由县人才引进办另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考生。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位、学历毕业证书。
8、其它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公开引进聘用审批
(一)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实行聘用制度,首次聘任期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本县。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并应在收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公开引进纪律
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公开引进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引进办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咨询电话:0856—2832680(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期间现场咨询)
公开引进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办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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