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濮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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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县人〔2007〕17号)文件规定,报请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濮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濮阳仲裁委员会濮阳县分会办公室、市政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4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濮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xrsw.gov.cn)及濮阳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县人事考试中心、濮阳县政府、濮阳县市政园林局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濮阳县红旗路西段城关镇政府对面濮阳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93-3329058,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写《2013年濮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每人须缴纳考试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量的3倍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员数量。
(2)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具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设计工作经验的招聘对象须提交从事本工作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单位证明信件等相关材料)。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按其它招聘对象对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具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设计工作经验招聘范畴。
(4)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201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在县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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