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濮阳清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公告(3)
(七)公示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政策规定外,五年内不准调离所报考乡镇。
咨询电话:
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393—7219012 7219807
附表:清丰招聘岗位及数量.
清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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