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笔试
1.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相应报名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如面试时,有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面试,计入进入面试比例,并在面试栏注明“缺考”)。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 考核(政审)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高校毕业以来的表现情况等等。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考生如有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1.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 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891191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852-8681612(市纪委第二纪工委),8662655(市人社局)。
六、其它事项
1.本招考简章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3.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变换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7月10日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综合类 | 管理 | A | 4 |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专业技术类 | 专业技术 | B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交通类、水利类、土建类、工民建类专业。 具有5年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限专业。 |
计算机类 | 专业技术 | C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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