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引进人才任职公告(2)
(三)引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开发区工作;
4、属于国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 (197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城市规划建设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在产业园区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任副科级时间1年以上;
4、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四)引进乡(镇)党委书记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省外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工作经验,任副科级时间1年以上。
(五)引进乡镇(办事处)副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属于国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律、旅游管理、商务外语、公共管理、招商引资、金融管理、市场融资、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开发、建筑设计、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类等相关专业;
3、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
4、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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