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维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 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注:2013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 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一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0日9:00-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于2013年7月8日报名。
②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于2013年7月9日报名。
③报考乡(镇)政府、水务局的考生于2013年7月10日报名。
5、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3年7月24日至 2013年7月26日)到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场核对内容,一律不予代领,对不来 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相关要求,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1、开考要求及方式:
招聘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 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以开考,但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必须达到或超 过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注:对县内藏族、傈僳族、普米族、苗族、彝族、独龙族、怒族七个少数民族实行加民族照 顾分政策。)
3、笔试:笔试参考书目为(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201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用书,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4、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 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面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 〔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方案,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
6、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的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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