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184名公告(2)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 - 11:30,下午2:30 - 5:30
(二)报名地点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报考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2、报考人员须填写《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说课,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举止行为、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堂内容,符合幼儿发展规律,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能力,正确使用普通话。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教育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宝政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教师和保育员的工资每月1400元左右(含三金),其中50%从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中解决,县财政负担50%。
本方案由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6596172
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