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公告(2)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参加考核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河南师范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时限两个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对2013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监察处和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聘结果予以一票否决。
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咨询电话:0373-3326201(河南师范大学)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河南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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