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师招聘
河南备考交流QQ群:186752232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13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7:00)。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20人,小学教师31人,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类别 | 岗位 | 拟招 人数 | 招聘对象 |
初中 | 语文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数学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英语 | 8 | 在职教师3、毕业生5 | |
音乐 | 1 | 毕业生1 | |
美术 | 1 | 毕业生1 | |
物理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
化学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
历史 | 1 | 在职教师1 | |
小学 | 语文 | 9 | 在职教师4、毕业生5 |
数学 | 6 | 在职教师3、毕业生3 | |
英语 | 10 | 在职教师4、毕业生6 | |
音乐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美术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幼儿园 | 50 | 在职教师20、毕业生30 |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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