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教师招聘公告(3)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7、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川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在招聘工作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603622(汇川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8680930
网址咨询: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yrs.gov.cn
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rl.gov.cn
汇川区教育局网:http://www.hcjk.cn
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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