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8人(3)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药学类职位、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二)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督电话:0795-3263446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结构化面试职位)》.xls
《201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专业测试职位)》.xls
《201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医疗卫生类只进行笔试的职位)》.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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