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教育管理中心教师招聘(3)
七、体检
1、体检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体检程序可进行一次复查。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有相同的,组织第二次试教。以试教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教育信息网公示栏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十、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所有参考人员一经录用,原则上录取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教育管理中心所属缺编小学任教(待筹建中的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手续报审完成后,再根据工作实际选调入其学校任教)。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教育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教育管理中心2013年面向全国招考教师报名表
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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