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焦作山阳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试题。共分为两科:《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同时发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及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均进入体检,体检后均合格的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
(五)考核
考核由山阳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人员形成空缺的,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享受聘用学校教师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为一年,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若有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信息发布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此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简章由山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3999879 监督电话:0391—355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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