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保定市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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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24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保定市南市区职教中心(保定第四中学)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急需,拟为保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教师14名、管理教师4名、工作人员2名。同时,代为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00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54名、幼儿教师2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分级审批并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说课)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13年保定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有要求者)、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须一致;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8月1日后出生)。计算任教期限及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24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