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批)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调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2〕12号)精神及《关于印发2013年上半年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钦人社发〔2013〕215号)规定,2013年上半年,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105名,涉及调配单位56个。现将竞争性调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配单位、人数,调配岗位及条件
(一)调配单位、人数,调配岗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广西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本次竞争性调配所涉及的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8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为196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竞争性调配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市直各调配单位统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29日(其中:8月24日-25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2013年上半年广西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时需提供《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调配资格。
竞争岗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1:2以上至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需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前,具体时间由各调配单位(有主管部门的报主管部门)确定,由调配单位负责通知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
三、竞争性调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由调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2013年8月30日前)
(二)考试:考试分面试、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调配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同时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选择面试、专业测试同时进行的,计分权重为5:5。(2013年9月13日前)
(三)考核、公示: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调配单位(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须于9月23日前将拟调配人员的公示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核准。对拟调配人选在本单位和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2013年9月30日前)
(四)上报调配审批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由调配单位、主管部门按钦办发〔2012〕12号文件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批。(2013年10月18日前)
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36881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2812699
市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科2817199
附:
1-1、2013年上半年广西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职位表(党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1-2、2013年上半年广西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职位表(政府序列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
1-3、2013年上半年广西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职位表(政府序列事业单位);
2、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
中 共 钦 州 市 委 组 织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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