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西南昌县莲塘镇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2)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若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未通过公示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
1、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
2、试用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
3、对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的聘用人员,一律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工资待遇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1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人员工作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可聘用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任。副主任工资待遇17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主任工资待遇1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县第三纪工委的监督,监督电话: 85731370
2、招聘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事项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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