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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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 9月9日—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3年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简章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相应专业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3年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天
2013年 9月9日—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区1517室),联系电话:0857-8638877,联系人:周鹏、黄睿。
3、报名携带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A4复印纸);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A4复印纸);
(6)按要求填写的《2013年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份。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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