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2)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
凡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在河南物资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由理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省理工学校网站公布,并由河南省理工学校人事科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省理工学校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免于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河南省理工学校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应加试面试,最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出现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河南省理工学校人事科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省人社厅和理工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物资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物资集团公司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纪检组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河南省理工学校人事科0371-67264683
监督电话:河南物资集团公司人事处0371-65953482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附件下载:
1. 2013年河南物资集团公司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人员一览表;
2. 2013年河南物资集团公司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