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商务厅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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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2—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广西商务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3年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以科学的人才观选人用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以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向紧缺人才倾斜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定的增人计划内进行。
(二)在商务厅人事处直接领导下,幼儿园成立由商务厅有关处室、人事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计划的拟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 | 幼儿教师 | 4 | 学前教育、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英语教育、 体育教育、 汉语言文学教育 | 大专以上 | 初级职称以上 | 年龄30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职称以上;
5、年龄30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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