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备考交流QQ群:186752232
报名时间:2013年09月19日—2013年09月21日(上午9 :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瀍河回族区区政府(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满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现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招聘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3年瀍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三个岗位面向在洛阳市服务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学历可放宽到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