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招聘专业人员10名公告(2)
五、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钦北分局分别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聘人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以内,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
七、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八、体检、聘用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市国土资局根据考试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留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不办理入编手续。
九、本《简章》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钦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招聘职位表》
2《应聘报名表》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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