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口市教育局幼儿园副园长和教师招聘公告
海南备考交流QQ群:228980545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1号服务窗口
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是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充实我市新建教育幼儿园教师队伍,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名幼儿园副园长和9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专业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10个,其中:副园长1名,教师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5.本省在编在职教师不得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幼儿园副园长
幼儿园副园长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连续5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幼儿园管理(含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保教或教研岗位负责人)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毕业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市政府网站(www.haikou.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市教育局网站(www.hkjy.cn )发布公告,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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