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商丘市中心血站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由商丘市卫生局、商丘市人才市场和血站人事科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血站人事科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时应试,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由市卫生局、商丘市人才市场和市中心血站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应考知识范围,各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以本专业知识为主,同时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能力,了解他们的求职心态和综合素质等。主要通过应聘者自我推介、专家领导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分数为100分。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报考专业类别,按拟聘用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在职应聘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际;其他应聘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258176
商丘市中心血站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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