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3)
四、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半年(其中初次就业者本科毕业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动处 0371-60868023
监督电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371-87166667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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