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事业单位招聘97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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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并 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依据《光山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97名,其中文广新局广电传媒中心5人,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人、物业监管中心2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4人,教体局第二高级中学57人,财政局基层财政所25人,产权交易中心2人。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光山县常住户口或系光山籍生源(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栏允许和在光山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及配偶在光山工作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本方案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为扩大引进人才范围,2014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其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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