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仲裁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以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工作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者,则另行组织面试测试仲裁知识。
2、体检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纪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上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其招聘单位负责。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以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被正式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实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 0793-8199177(市法制办秘书科)
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 :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
上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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