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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聊城市莘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07 13:27  |  聊城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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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11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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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提示:

  此次共招聘人数为158人 其中幼儿教师115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

  报名时间:11月1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0日

  笔试时间:11月23日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我县乡镇幼儿教师队伍及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乡镇幼儿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幼儿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截止简章发布之日),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在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受聊城市常住户口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3)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5、符合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工作人员

  1、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至简章发布之日),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在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不受莘县常住户口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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