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周末不休息)。
每天10︰00-13︰30,16︰00-18︰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三楼司令部(库尔勒市天山西路24号)。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如与前期公告有不同之处以此简章为准):
一、单位简介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区9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信息、消防工程技术、新闻宣传和园林农艺、汽车维修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职位表》(见附件1)。各县市岗位招聘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属地优先录用原则。
四、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文员队伍,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3、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在职函授或自考学历),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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