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铜梁县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告(4)
被遴选人员必须在铜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满5年以上。
十、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铜梁县委组织部、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023-64410669,64410679。
附件: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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