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选调4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切实为加快重庆“五大功能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有力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选调一批2016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2016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6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5年12月10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6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5.截止2015年12月1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0名,其中面向全国“985”、“211”高校2016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其他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附件1,“985”、“211”高校名单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生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详见附件3、4、5)。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0日10:00至17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www.cqleaders.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资格条件(附件1),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由重庆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5年12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或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网上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12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交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网上交费后请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交费成功,如交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2月21日17:00前(工作日)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20楼2010室)办理免交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交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交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含已办理免交考务费手续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6日9:00后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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