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方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合在卫生医疗岗位工作的;
四、照顾条件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工作通知》(豫卫人【2011】32号)“凡报考的研究生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可免于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可直接参加省辖市、县组织的面试。”对本次招聘报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者“211”院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免于考试,直接聘用。其他非“211”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技士、药士及以上相同执业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根据上级“三支一扶”工作文件精神,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处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加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