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方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笔试占总成绩的70 %,面试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报考专业分别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某一专业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②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6(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本公告由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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