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吉安市教育局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通知
江西省吉安市教育局2014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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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教办字〔2013〕225号
吉安市教育局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农村教育工作书记约谈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小学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组织一次全市农村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录教师100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的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教师,为我市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和对象
1.招聘学校范围
全市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乡镇公办小学,重点是村小和教学点(包括小学附设学前班)。
2.对象
已取得幼儿园、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人员和井冈山大学、吉安师范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全日制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我市公办学校的在岗代课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具有吉安市户籍或原户籍为吉安市;
6.吉安师范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吉安市内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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