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永定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3)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聘。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新闻常识与新闻写作能力(不指定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31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4、面试内容。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三)总成绩计算。本次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分、面试分合成,分别占60%、40%的比例综合计分。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查询。
(四)考察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永定县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负责。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序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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