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永定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永定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永委[2007]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职位(4人)
(一)新闻记者3名(男性,事业);
(二)新闻编辑1名(事业)。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 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后出生),有新闻宣传从业经验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2月2日后出生);
(五)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具体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详见《永定县新闻宣传与网络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
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相应减少招考人数或不开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