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内乡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方案经批准后,在内乡政府网、南阳日报、内乡电视台、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群众网、内乡亲民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③与南阳市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④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单位确认无误的证明材料。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职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相关或相近,专业分类参照《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
3、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
5、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6、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7、报名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考务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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