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内乡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
(六)体检
体检由领导小组确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体检集合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体检集合地点:内乡县人社局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被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资格复查,对被考核对象的学历、报到手续、就业手续、学籍档案、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按报名条件进行复查;
②现实表现。对被考核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由所在地乡镇和辖区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政审材料。
(八) 聘用与审批
考核结束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见习期1年。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内乡县公开招聘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内乡县公开招聘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内乡县公开招聘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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