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公告(15人)(3)
6、公示及聘用
公示采取网络公示和纸质公示。招聘期间接受群众监督,若考生不符合有关规定,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河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挂靠在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党团关系转入宝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同类岗位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宝丰快报、宝丰电视台、宝丰县政府信息网。
八、本公告由宝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515931 6515932
附件:河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
宝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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