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吉安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2)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各职位招聘计划与入闱人员之比为:5人以下1:3,6人以上10人以下1:2.5,11人以上1:2。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2)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2014年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
凡实际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面试方法及安排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县文化馆美工职位不实行结构化面试,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具体面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3.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占比较大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核前,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体检结束后,由安福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4.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在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安福县人社局审批后,凭《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挂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新招聘的人员凭《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到安福县人社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并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上予以明确。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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